招生信息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现正招收实验性高等专业教育课程(专家制)学生
专业:
– 钢琴
–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 管乐和打击乐器: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器
教学按照53.05.01″音乐会表演艺术”(专家制)标准进行,学制5年。
教学按照独特的实验性教学计划进行,符合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俄罗斯联邦政府第七九四号决议。
了解更多实验性教学计划详情:http://cmsmoscow.ru/media/news/experiment/
高等教育课程在莫斯科总院以及加里宁格勒、克麦罗沃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分院实施。
申请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课程需参加五项入学考试:
1. 乐理考试
2. 面试
3. 专业考试
4. 俄语
5. 文学
入学考试将在莫斯科总院和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位于符拉迪沃斯托克、加里宁格勒和克麦罗沃的分院现场进行。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入学考试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5日。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课程仅招收一年级学生,不接受高年级转学申请。
招生包括联邦预算拨款名额内的学位和个人和(或)法人出资的学位
根据指标数招生的学位:
总院(莫斯科)- 7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波罗的海”分院(加里宁格勒)- 1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克麦罗沃)- 1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符拉迪沃斯托克)- 3个
指定配额的学位:
总院(莫斯科)
特殊群体保障名额 – 1个
专项招生名额 – 1个
定向培养名额 – 1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波罗的海”分院(加里宁格勒)
– 综合特殊招生名额 – 1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克麦罗沃)
– 综合特殊招生名额 – 1个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符拉迪沃斯托克)
– 综合特殊招生名额 – 1个
招生委员会负责秘书 — 学术事务副校长
叶夫根尼娅·尤里耶夫娜·谢德琳娜,联系电话:+7 (967) 148-67-39(莫斯科)
priem@cmsmoscow.ru
文件接收负责人(符拉迪沃斯托克):
中央音乐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教学工作副主任
叶莲娜·阿列克谢耶夫娜·帕特鲁舍娃,电话:+7 (924) 233-64-07
vladivostok@cmsmoscow.ru
文件接收负责人(加里宁格勒):
中央音乐学院”波罗的海”分院主任
拉里萨·弗拉基米罗夫娜·沃尔科娃,电话:+7 (962) 369-71-52
kaliningrad@cmsmoscow.ru
文件接收负责人(克麦罗沃):
中央音乐学院”西伯利亚”分院教学工作副主任
叶夫根尼娅·尼古拉耶夫娜·舒沙里娜,电话:+7 (904) 377-27-39
kemerovo@cmsmoscow.ru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 2024-20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Правила Приема )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
2024-20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本招生简章规定了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以下简称”本院”)及其分院(加里宁格勒分院”波罗的海”、克麦罗沃分院”西伯利亚”、符拉迪沃斯托克分院”滨海边疆区”)招收俄罗斯联邦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以下简称”考生”)攻读专家专业学位课程的程序。
第二条 本院根据2022年3月10日颁发的教育活动许可证(编号:Л035-00115-77/00642684)招收以下专业的学生:
专业代码及名称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 |
学习形式 | 全日制 |
第三条 本简章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制定:
1) 2012年12月29日第273号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教育法》(以下简称”第273号联邦法律”)
2) 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2020年8月21日第1076号令(经多次修订)《关于批准高等教育-学士、专业和硕士课程招生程序》(以下简称”招生程序”)
3) 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2021年8月6日第722号令《关于批准高等教育-学士和专业课程招生入学考试科目清单》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入学:
– 申请专业学位课程:具有中等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学历,并持有相应的国家规定的证书。
第五条 招生面向第一学年。
第六条 录取采用竞争方式,包括:
1) 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内:
a) 定向培养名额
b) 特殊权利招生名额(不低于10%)
c) 单独名额(不低于10%)
d) 扣除上述名额后的一般招生名额
2) 付费招生名额
专业学位课程的录取基于:
1) 统一国家考试成绩和(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
2) 单独名额的录取基于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和(或)统一国家考试成绩
本院为排序目的设定入学考试的优先顺序。每项考试设定最高分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 本院按以下条件分别组织招生:
1) 本院和各分院分开招生
2) 全日制招生
3) 按专业方向招生
4) 国家计划招生和付费招生分开进行
5) 国家计划招生中各类名额分开进行
第八条 本院可对不同录取条件采用不同的单一专业竞争方式。
第九条 除特殊情况外,本院对每个招生类别设置相同的入学考试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最高分数、特殊权利和优先录取条件。本院或其主管部门可为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和付费招生名额设置不同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本院设定以下招生日期:
– 申请开始日期:2024年6月20日
– 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申请开始日期:2024年6月20日
– 申请结束日期:2024年7月10日
– 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结束日期:2024年7月25日
– 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日期:按第91条规定
第十一条 付费招生的日期可以延长(但不晚于2024年8月20日)。
第十二条 如有空缺名额,本院可以进行补充招生。补充招生信息将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专家专业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形式
第十三条本院为中等教育毕业生设置了统一国家考试科目(以下简称”普通入学考试”)和专业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附加入学考试”)。具体科目设置见本简章附件1。
专家专业要求参加预选试听。
考试以笔试和(或)口试形式进行,具体按照考试大纲进行。
在同一个招生竞争类别中,每一个考试科目只能对应一种普通入学考试。
普通入学考试采用百分制评分的统一国家考试成绩,或由本院自主组织考试。第十六条规定的考生类别有权参加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 本院自行确定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入学考试形式和科目,具体如下:
– 对于第十四条规定的每个普通入学考试,设置相应的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
– 对基于职业教育的考生进行第十四条规定的附加入学考试。
对于基于职业教育的考生,本院:
-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专家专业课程的方向(简称”中等职业教育方向”)进行,但俄语考试除外,本院决定不考虑中等职业教育方向。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与专家专业课程的相关性由本院确定,见本简章附件2。
对于基于高等教育的考生,本院设置与普通入学考试相同科目的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
基于中等职业或高等教育的考生可以:
– 参加本院自主组织的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无论是否参加过统一国家考试)
–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内容设置其他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
– 使用第十四条规定的入学考试成绩入学
第十五条 以下考生可以参加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入学考试:
1) 不论是否参加过统一国家考试:
a) 残疾人(包括残疾儿童)
b) 外国公民
2) 在本日历年未参加相关科目统一国家考试的考生:
– 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中等普通教育的考生
基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考生,根据本条和第十四条有权参加俄语考试的,只能参加一次俄语考试。
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可以使用本年或上一年在白俄罗斯参加的集中测试(以下简称”集中测试”)成绩。本院承认集中测试成绩等同于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入学考试成绩,前提是考生在参加集中测试的同一年参加了相应科目的统一国家考试。本院自行制定集中测试成绩认可程序。集中测试成绩应不晚于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接收截止日期提交。
第十六条 考生入学时,本院采用考生拥有的不低于规定最低分数线的最高成绩,包括根据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 本院不使用预科班、预科系、课程(学校)的结业考试成绩或其他非本简章规定的入学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入学考试使用俄语进行。
第十九条 本院以现场方式组织入学考试,采用笔试和(或)口试形式,或根据考试大纲采用其他形式。
第二十条 同一入学考试可以同时为所有考生举行,也可以分组在不同时间举行(包括根据考生提交必要文件的情况逐步组织考试组)。
每个考生组每天进行一次入学考试。如考生申请,可安排其在同一天参加多项入学考试。
第二十一条因健康原因或其他有正当理由(需提供证明文件)未能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被安排在其他组或预留日期参加考试。录取委员会主席根据考生的申请做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在入学考试期间,如考生违反招生规则和(或)考试规程,本院授权官员将编制违规报告,记录考生未能通过入学考试且无正当理由;如为现场考试,还将要求考生离开考场。
第二十三条 入学考试结果将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前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笔试考试结果公布后,考生有权在结果公布当天或次日工作日查看其考试答卷的评分情况。查看由录取委员会秘书或副秘书在录取委员会秘书指定的接待考生(或其代理人)的时间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对于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考生有权根据第十章规定的申诉提交和审查规则,就考试程序违规(考生认为)和(或)对考试结果评分有异议提出申诉。
第二十五条 入学考试成绩低于规定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竞争资格。
第二十六条 在需要公开的录取委员会文件中,不得列出参与本院自主组织入学考试的考官(考试委员会主席)姓名。
第二十七条 入学考试的条件和程序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在《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入学考试组织程序》中确定。
第二十八条本院的所有入学考试均为闭门进行。除考生和钢琴伴奏外,只有考试委员会成员、本院录取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考试。笔试考试和阅卷时,考官和录取委员会领导有权出席。
第二十九条入学考试期间,本院实行通行证制度。考生凭提交申请材料后获得的带照片通行证进入本院。如考生退出竞争或自愿退出,应将通行证退还给录取委员会。
三、残疾人和健康受限人士参加入学考试的特殊条件
第三十条本院为残疾人和健康受限的考生(以下简称”健康受限考生”)参加入学考试创造条件,考虑其心理生理发展特点、个人能力和健康状况(以下简称”特殊条件”和”个人特点”)。
第三十一条本院确保健康受限考生能够无障碍进入考场、卫生间和其他场所,并在这些场所停留(包括提供坡道、升降机、扶手、加宽门口、电梯;如电梯故障,考场设在一楼)。
第三十二条 健康受限考生的现场入学考试在单独的教室进行。
同一教室内健康受限考生人数不超过:
笔试考试 – 12人;
口试考试 – 6人。
允许在同一教室安排更多健康受限考生参加入学考试,也可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前提是不会给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困难。
允许本院工作人员或外聘人员作为助理在考场协助健康受限考生,根据其个人特点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就座、移动、阅读和填写任务、与考官沟通)。
第三十三条 健康受限考生的考试时间可根据本院决定延长,但不超过1.5小时。
第三十四条 以适合健康受限考生理解的方式向其提供有关考试程序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健康受限考生可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与其个人特点相关的必要技术设备。
第三十六条 根据健康受限考生的个人特点,考试时提供以下额外条件:
– 对于盲人:
考试任务以盲文点字印刷,或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可通过带有专门软件的电脑阅读),或由助理朗读;
笔试答题可用盲文点字在纸上完成,或在带有专门软件的电脑上完成,或口述给助理;
现场考试时,如有需要,为考生提供盲文点字书写工具和纸张,或带有专门软件的电脑。
– 对于弱视者:
确保个别均匀照明不低于300勒克斯(现场考试);
如有需要,为考生提供放大设备(现场考试),也可使用自带的放大设备;
考试任务和考试程序说明以放大字体印刷。
– 对于聋哑人和听力障碍者:
提供集体使用的扩音设备,如有需要为考生提供个人扩音设备(现场考试);
提供手语翻译服务。
– 对于盲聋人,除为盲人和聋人提供的条件外,还提供盲聋翻译服务。
– 对于严重语言障碍、聋哑和听力障碍者,口试改为笔试(附加创意和(或)专业考试、硕士课程入学考试 – 由本院决定)。
– 对于肢体障碍、上肢运动功能障碍或缺失上肢者:
笔试答题在带有专门软件的电脑上完成,或口述给助理;
笔试改为口试(附加创意和(或)专业考试、硕士课程入学考试 – 由本院决定)。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条件,根据考生在入学申请中表明的因残疾或健康受限需要特殊考试条件的声明,以及证明残疾或健康受限需要特殊条件的文件提供。
四、入学考试申诉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于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考生有权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理由可以是考生认为考试程序存在违规,和/或对考试结果评分有异议。
第三十九条申诉可以通过第四十八条第1和第2项规定的方式提交。此外,申诉也可以以电子形式(考生签名的纸质文件扫描或照片)发送至录取委员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须为提交申请文件时使用的邮箱。
如提交的电子版书面申诉内容不清晰、缺失部分文字,或没有申诉人的日期和签名,该申诉将不予受理。
第四十条 在申诉审查过程中,将检查入学考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或考试结果评分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 申诉应在考试结果公布当天或次日工作日莫斯科时间17:00前提交。关于考试程序违规的申诉也可以在考试当天提交。
第四十二条 申诉审查应在申诉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前进行(需考虑考生后续参加入学考试的可能性,包括考试安排)。
第四十三条考生(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申诉审查。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考生可由一名家长或法定代表陪同,但不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已被认定为完全具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四十四条 申诉审查后,申诉委员会做出以下决定之一:更改考试成绩或维持原考试成绩。
申诉委员会的决定以会议记录的形式通知考生(或其授权代表)。考生(或其授权代表)需签字确认已知悉申诉委员会的决定。
如申诉以远程形式提交,申诉委员会的决定将在委员会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诉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邮件发出即视为考生已知悉申诉委员会的决定。
申诉程序、申诉委员会组成及考生权利的详细规定见本院《申诉委员会条例》。
五、录取名单编制与录取程序
第四十五条根据申请文件接收和入学考试结果,本院为每个竞争类别单独形成排序名单(以下简称”竞争名单”)。竞争名单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如有变更,在相应竞争的录取令发布当天之前每天更新不少于5次,更新时间为莫斯科时间9:00至18:00。
第四十六条 竞争名单(单独名额的竞争名单除外)包括:
– 根据统一国家考试成绩和(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以下简称”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竞争名单。
第四十七条 专家专业课程根据入学考试成绩的考生竞争名单按以下标准排序:
1) 按竞争总分降序排列,竞争总分为每项入学考试的分数和个人成就加分之和;
2) 在竞争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入学考试总分降序排列,和/或按单项入学考试分数降序排列,顺序按本院规定的入学考试优先级;
3) 在第1和第2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9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4) 在第1至第3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10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5) 在第1至第4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其他排序标准相同时考虑的个人成就排序。
第四十八条 竞争名单(单独名额的竞争名单除外)中包含以下信息:
1) 个人保险账号或在没有该账号的情况下分配给考生的唯一代码;
2) 对于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参加竞争的每位考生:
– 竞争总分(入学考试成绩和个人成就加分之和);
– 入学考试总分;
– 每项入学考试的分数;
– 个人成就加分;
– 是否具有优先录取权(专家专业课程);
3) 是否提交了录取同意书;
4) 在国家计划招生名额范围内录取时 – 是否向本院提交了规定形式的原始文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已向本院提供原始文件);
5) 在付费招生名额录取时 – 是否与本院签订了付费教育服务合同;
6) 录取优先级。
竞争名单中不显示考生的姓名。
第四十九条 录取按照申请中指明的录取优先级进行,根据竞争名单,直到填满规定的名额。
录取可以分一个或多个阶段进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阶段除外)。本院为每个录取阶段设定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向本院提供原始文件和签订付费教育服务合同的截止日期(以下简称”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
付费名额的考生根据一个或多个录取优先级录取。
付费名额的录取独立于国家计划招生名额的录取。
第五十条 国家计划招生名额范围内的考生,如在原始文件接收截止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将按照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录取:
1)规定形式文件的信息已通过联邦教育文件信息系统(FRDO)或本院确认,且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已向本院提供原始文件(以下简称”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原始文件”);
2) 本院已收到考生提交的规定形式原始文件(如考生未提供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的申请)。
第五十一条 付费名额的考生,如在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将按照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录取:
1) 规定形式文件的信息已通过FRDO或本院确认,且本院已签订付费教育服务合同;
2) 本院已收到考生提交的规定形式文件的认证副本(本院根据考生出示的原件认证的副本)和已签订的付费教育服务合同。
第五十一条之一在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考生可以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提供原始文件,或在该日期前提交原始文件或副本(除第五十三条第3项规定的时间外)。
如考生通过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提交申请,可以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提供原始文件,或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规定形式的原始文件。如考生亲自、通过邮寄或本院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规定形式的原始文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提供原始文件(如提交申请时考生提供了个人养老保险账号和同意向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传输信息)。
如考生向任何一所教育机构提交了规定形式的原始文件,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的原始文件标记将被视为无效。
考生向本院提交的规定形式原始文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的原始文件标记)适用于申请中指明的所有录取条件。
国家计划招生名额范围内的录取,只有在录取令发布之日考生未撤回向本院提交的规定形式原始文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的原始文件标记)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第五十二条 录取以本院录取令的形式进行。
第五十三条 专家专业全日制国家计划招生名额的录取程序如下:
1) 7月27日公布竞争名单;
2) 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7月29日至31日进行优先录取阶段,录取在各类名额内的考生;
8月2日至6日进行主要录取阶段,录取按入学考试成绩参加国家计划招生名额主要名额竞争的考生(以下简称”主要竞争名额”);
3) 每个录取阶段设定接收原始文件的截止日期:
优先录取阶段 – 7月29日或30日;
主要录取阶段 – 不早于8月4日,不晚于8月9日。
原始文件接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提供原始文件)于本项规定日期的莫斯科时间12:00结束。
4) 录取令发布时间:
优先录取阶段 – 7月31日;
主要录取阶段 – 8月6日。
5) 优先录取阶段结束后,在单独名额内被录取的考生将从其被录取的单独名额所对应的第6条第1至3项规定的录取条件的主要竞争名额的竞争名单中删除;
6) 每个录取阶段,本院确定考生通过竞争的最高录取优先级(以下简称”最高优先级”);
7) 在优先录取阶段:
a) 如最高优先级是单独名额的优先级,考生被录取到单独名额内;
b) 在划分一个或多个组合名额的情况下,本院自行确定在每个组合名额内的录取顺序;
8)在特殊名额和专门名额内被录取的考生,以及在包含特殊名额和专门名额的组合名额内被录取的考生,将从其被录取的名额所对应的第6条第1项a、b、d款规定的录取条件的主要竞争名额的竞争名单中删除;
9)如优先录取阶段被录取的考生希望在主要录取阶段被录取到本院的国家计划招生主要名额,须在主要录取阶段原始文件接收截止日前提交放弃优先录取阶段录取的申请。在优先录取阶段被录取且在主要录取阶段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前未提交放弃录取申请的考生,不参与主要录取阶段的录取;
10)如优先录取阶段被录取的考生希望在主要录取阶段被录取到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国家计划招生主要名额,须在主要录取阶段原始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向录取他的本院提交撤回原始文件的申请,同时提交放弃录取的申请或撤回申请文件的申请;
11) 组合名额内未填满的名额,本院决定作为组合名额所包含的一个或多个名额使用;
12) 因优先录取阶段被录取的考生被除名而空出的名额,将添加到主要竞争名额中;
13) 考生最多可以提交三次录取同意书;
14)如考生在提交专家专业全日制国家计划招生名额的录取同意书时,之前已经提交过该院校同一类录取条件的录取同意书,考生在提交新的录取同意书前必须提交放弃之前录取同意书的申请。放弃录取申请将作为将考生从已录取名单中除名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 专家专业付费名额的录取程序如下:
1) 8月1日公布竞争名单;
2) 8月3日结束接收录取同意书;
3) 8月6日发布录取令。
第五十五条 各类名额内未填满的名额将用于录取按入学考试成绩参加国家计划招生主要名额竞争的考生。
第五十六条如进行专家专业国家计划招生名额的补充录取,原始文件接收(或在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标记提供原始文件)从8月10日开始,录取令最迟于8月14日发布。
专家专业付费名额的补充录取时间由本院自行确定。
补充录取按本院规定的规则进行。
如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内被录取的考生希望在补充录取阶段被录取到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国家计划招生名额,须在补充录取阶段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前向录取他的本院提交撤回原始文件的申请,同时提交放弃录取的申请或撤回申请文件的申请。
第五十七条 在付费名额录取时,本院可以根据决定超过设定的招生人数。在做出该决定时,本院将录取所有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十八条本院以不显示考生姓名的单独名单形式提供录取信息,每个竞争类别单独列出,包括考生的个人养老保险账号(如有)或分配给考生的唯一代码(如没有个人养老保险账号),竞争总分,入学考试分数和个人成就加分。这些信息在相应的录取令发布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在发布后6个月内对网站用户开放访问。
六、定向培养招生的特殊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本院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批准的程序设定定向培养名额。
第六十条 定向培养招生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定向培养条例和定向培养合同标准格式进行。
第六十一条本院根据联邦国家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1条第1款规定的法人(以下简称”定向培养委托方”)在”俄罗斯就业”联邦国家信息系统中发布的定向培养合同建议,在定向培养名额内进行录取。
为国家安全利益进行的定向培养招生,仅在本院收到相关联邦国家机关(作为定向培养委托方)同意的考生信息后进行。
第六十二条如果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程序(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3款),通过指定定向培养委托方来细化某专业、培养方向的定向培养名额(以下简称”细化定向培养名额”),本院将对每个细化定向培养名额进行单独竞争。
考生可以参加多个细化定向培养名额的竞争。参加每个细化定向培养名额竞争时,须有与该名额对应的定向培养委托方(之一)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或本院根据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收到的联邦国家机关(之一)提供的信息。在录取同意书中,考生需说明希望根据哪个竞争结果被录取。
未填满的细化定向培养名额按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
第六十三条 在提交文件人员名单和定向培养名额内的竞争名单中,不显示为国家安全利益进行定向培养招生的相关信息。
第六十四条 为国家安全利益进行定向培养的考生的录取以单独的录取令(多个)形式进行,这些录取令不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单独名额招生的特殊规定
第六十五条 根据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5款,以下人员有权在单独名额内申请国家资助的专家专业学习:
1) 俄罗斯联邦英雄、获得三枚”勇气勋章”的人;
2)参与在乌克兰、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地区进行特别军事行动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与特别军事行动人员”)的子女,包括:
– 军人(包括在动员期间、军事状态期间服役或根据《俄罗斯联邦军事义务和军事服役法》第38条第7款签订合同服役的军人)
– 签订自愿协助完成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任务合同的人员
– 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联邦国家机关(联邦法律规定军事服役)的工作人员、俄罗斯联邦内务部门工作人员、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系统工作人员
3)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派往其他国家并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参与战斗行动的军人、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联邦国家机关(联邦法律规定军事服役)的工作人员、内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派往其他国家的军人和工作人员”)
第六十六条 在单独名额内录取时:
1) 不进行入学考试(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除外)录取以下人员:
– 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5款第1项和第7项规定的人员;
– 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5款第2-4项规定人员的子女,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5款第6项规定的军人和工作人员的子女,如这些人员、军人、工作人员在执行军事服务职责(公务职责)过程中在特别军事行动(在其他国家领土上的战斗行动)中牺牲或受伤(伤、创伤、脑震荡)或患病,或被授予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或获得三枚”勇气勋章”;
2) 其他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5款规定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统一国家考试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
第六十七条 在单独名额内参加统一国家考试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
– 参加普通科目入学考试(无论是否参加过统一国家考试);
– 使用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成绩(如有权根据第十四条参加入学考试);
– 使用统一国家考试成绩。
根据本条第二款参加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成绩不用于特殊名额、定向培养名额、国家计划招生主要名额、付费名额的录取,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如在单独名额内参加统一国家考试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的考生同时属于第十六条规定的人员类别,其根据第十六条参加的入学考试成绩既用于单独名额内的录取,也用于其他名额的录取。
第六十九条本院在官方网站和/或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发布的关于在单独名额内申请的考生信息(提交文件人员名单、入学考试结果、竞争名单、录取信息、在官方网站和/或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服务门户(EPGU)上发布的其他信息)中,使用分配给考生的唯一代码,不显示考生的姓名、父称(如有),也不显示个人养老保险账号。
第七十条 在单独名额内的录取在优先录取阶段进行。单独名额内的竞争名单包括:
-无需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除外)(以下简称”竞争名单1″)。如进行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该名单包括在这些考试中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根据统一国家考试和/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参加竞争的考生名单,这些考生在统一国家考试中达到最低分数线,在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中也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下简称”竞争名单2″)。
第七十一条 如进行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竞争名单1按以下标准排序:
1) 按竞争总分降序排列,竞争总分为每项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的分数和个人成就加分之和;
2)在竞争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总分降序排列,和/或按单项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分数降序排列,顺序按本院规定的这些考试的优先级;
3) 在第1和第2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9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4) 在第1至第3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10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5) 在第1至第4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其他排序标准相同时考虑的个人成就排序。
第七十二条 如果不进行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竞争名单1按以下标准排序:
1) 按个人成就加分降序排列;
2) 在个人成就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9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3) 在第1和第2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第273号联邦法律第71条第10款规定的优先权排序(具有优先权的考生在竞争名单中排名更靠前);
4) 在第1至第3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按其他排序标准相同时考虑的个人成就排序。
第七十三条 竞争名单2按本简章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排序。
第七十四条 竞争名单2中考生的录取在竞争名单1中考生录取完成后进行。
第七十五条 竞争名单1中包含以下信息:
– 分配给考生的唯一代码;
– 竞争总分(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分数和个人成就加分之和);
– 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总分;
– 每项创意和(或)专业方向的附加入学考试的分数;
– 个人成就加分;
– 是否具有优先录取权;
– 本简章第四十八条第4项和第6项规定的信息。
第七十六条 竞争名单2中包含分配给考生的唯一代码,以及本简章第四十八条第3、4和6项规定的信息。
第七十七条在单独名额内申请的考生需在申请中说明其属于本简章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哪一类人员,并在优先录取阶段不晚于原始文件标记和接收截止日向本院提交证明考生属于上述人员类别的原始文件。
八、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招生特殊规定
第七十八条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有权根据国际条约、联邦法律或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教育配额(以下简称”外国公民教育配额”)获得国家资助的高等教育,也可以根据付费教育服务合同自费接受教育。
第七十九条在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的招生按照负责制定高等教育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指示进行。在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录取的考生以本院单独的录取令(多个)形式录取。
第八十条 根据国际条约入学的外国公民除提交本简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证明其属于相应国际条约规定人员类别的文件。
第八十一条作为同胞并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以下简称”同胞”),除提交本简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1999年5月24日第99号联邦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对国外同胞的国家政策》第17条规定的原件或复印件。
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同胞享有第273号联邦法律规定的专家专业录取特殊权利。
第八十二条 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国家资助的专家专业学习名额的考生选拔和入学考试材料接收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第八十三条 对于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国家资助的专家专业学习名额,本院设置三项入学考试:
– 创意考试(根据考生的专业);
– 专业考试;
– 普通科目考试 – 俄语作为外语(笔试和口试)。
第八十四条对于付费专家专业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本院根据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2021年8月6日第722号令《关于批准高等教育-学士和专业课程招生入学考试科目清单》的规定,设置四项入学考试:
– 创意考试(根据考生的专业);
– 专业考试;
– 普通科目考试 – 俄语作为外语(笔试和口试)。
第八十五条 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国家资助名额的入学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5日,具体按入学考试时间表进行。
第八十六条 付费专家专业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入学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5日,具体按入学考试时间表进行。
第八十七条由于本院为外国公民设置的入学考试与本简章第十四条规定的入学考试不同,本院为外国公民单独划分名额,根据为外国公民设置的入学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并对这些名额进行单独竞争。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为外国公民设置的专家专业入学考试,或参加本简章第十四条规定的入学考试。在录取同意书中,考生需说明希望根据哪个竞争结果被录取。
第八十八条外国公民教育配额内国家资助的专家专业学习名额的录取,按照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的指示进行,并符合这些指示中的条件。
第八十九条 付费专家专业学习名额的录取令最迟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
第九十条 付费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只有在签订付费教育服务合同后才能被录取。
第九十一条提交文件时,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需根据本简章第四十四条第1项的规定提交身份证明、公民身份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根据2002年7月25日第115号联邦法律《关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地位》第10条规定的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外国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或无国籍人士身份证明文件。
九、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完成教育课程的人员的招生特殊规定
第九十二条本特殊规定适用于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完成中等普通教育课程并成功通过国家最终考试的人员,以及根据第19号联邦法律第5条第1款规定的特殊程序通过中等普通教育课程国家最终考试的人员,申请本院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内和付费名额内专家专业学习。
第九十三条根据本特殊规定申请的考生可以提交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乌克兰(在这些地区加入俄罗斯联邦之前)获得的教育证书或教育及资格证书,无需提供外国教育认证证明。这些教育证书根据第19号联邦法律第2条规定的教育水平对应关系得到认可。
第九十四条如果根据本特殊规定申请的考生无法提供原始教育证书或教育及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规定形式文件”),他们可以在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内录取时提交一份录取同意书,说明无法提供原始文件的原因。该同意书应不晚于本院规定的提交规定形式原始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提交,并用于代替原始文件,适用于申请中指明的所有录取条件。
提交录取同意书的考生有权提交撤回同意的申请。如该考生希望向另一所高等教育机构提交国家计划招生名额内的录取同意书,需在提交新的同意书之前向本院提交撤回同意的申请。
被列入录取名单并撤回同意的考生将从录取名单中删除。撤回同意的考生不会从提交文件人员名单和竞争名单中删除。
第九十五条 对于根据本特殊规定申请的考生,本院:
1) 自主组织普通科目入学考试,适用于基于中等普通教育申请的考生;
2) 俄语和文学考试可根据考生意愿以面试形式进行;
3) 其他入学考试按本院规定的形式进行(见本简章附件1);
4) 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不论考试形式如何;
5) 基于中等普通教育申请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和(或)使用统一国家考试成绩;
6) 基于职业教育申请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基于职业教育的入学考试和(或)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和(或)使用统一国家考试成绩;
7)本院可决定认可考生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乌克兰(在这些地区加入俄罗斯联邦之前)获得的个人成就,按照本简章规定计分。个人成就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如果为俄罗斯教育机构颁发的优秀毕业证书加分,则为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乌克兰获得的优秀毕业证书加同等分数;
8)对于按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与负责制定和实施普通教育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协商确定的程序举办的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和入围者,本院规定统一国家考试或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的最低分数为65分,用于确认特殊权利。
第九十六条对于根据本特殊规定申请专家专业学习的考生中,被认定为俄罗斯公民的人员,以及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加入俄罗斯联邦之日永久居住在这些地区并成为俄罗斯公民的人员,如果他们是乌克兰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第四阶段、共和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和入围者,或是按照乌克兰法律规定程序组建并参加国际普通科目奥林匹克竞赛的乌克兰国家队成员,在享有免试入学权的有效期内,可以获得与全俄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阶段获奖者和入围者、参加国际普通科目奥林匹克竞赛的俄罗斯国家队成员同等的优惠,即通过将其等同于在普通科目入学考试中获得100分(统一国家考试100分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100分)的考生。
第九十七条在接收第九十六条提到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和入围者、乌克兰国家队成员时,本院确定与这些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专业相对应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用于给予特殊优惠,或决定不设置与这些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专业相对应的入学考试。
十、因外国不友好行为而被迫中断在国外学习的公民申请专家专业学习的特殊规定
第九十八条 本特殊规定适用于:
a) 俄罗斯公民;
b)根据《关于接纳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成立新联邦主体的联邦宪法法》第5条、《关于接纳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成立新联邦主体的联邦宪法法》第5条、《关于接纳扎波罗热州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成立新联邦主体的联邦宪法法》第5条和《关于接纳赫尔松州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成立新联邦主体的联邦宪法法》第5条被认定为俄罗斯公民的人员;
c) 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加入俄罗斯联邦之日永久居住在这些地区并成为俄罗斯公民的人员。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八条提到的公民和人员(以下简称”特定类别人员”)的录取考虑以下特殊规定:
a)本院确定普通科目入学考试科目清单并自主组织这些考试。俄语、文学和基于职业教育的俄语考试可根据特定类别人员的意愿以面试形式进行,其他入学考试按本院规定的形式进行(见本简章附件1)。
b)基于中等普通教育申请的特定类别人员可以使用统一国家考试成绩(如有)和(或)参加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基于中等职业或高等教育申请的人员可以参加基于中等职业或高等教育的入学考试和(或)本院自主组织的普通科目入学考试,和(或)使用统一国家考试成绩;
c) 录取时考虑特定类别人员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和境外获得的个人成就,包括在国外获得的优秀教育证书或教育及资格证书;
d)对于第九十八条b项和c项提到的人员,如果他们是乌克兰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第四阶段、共和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和入围者,或是按照乌克兰法律规定程序组建并参加国际普通科目奥林匹克竞赛的乌克兰国家队成员,在享有免试入学权的有效期内,可以获得与全俄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阶段获奖者和入围者、参加国际普通科目奥林匹克竞赛的俄罗斯国家队成员同等的优惠,即通过将其等同于在普通科目入学考试中获得100分(统一国家考试100分或本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100分)的考生。
第一百条特定类别人员的录取需提交作为入学基础的教育证书或教育及资格证书原件,或在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下提交一份附有理由说明的申请,并承诺在本院学习期间补交原件。
第一百零一条 特定类别人员被录取到专家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按照本简章规定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对于在乌克兰以及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之前在这些地区获得教育的特定类别人员,录取时不要求提供教育认证证明。
十一、最后条款
第一百零三条 本简章未涉及的问题由本院根据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解决。
第一百零四条 联系信息:
莫斯科总院地址:莫斯科市小基斯洛夫斯基巷4号5栋,邮编:125009
莫斯科总院官方网站:cmsmoscow.ru
录取委员会电子邮箱:priem@cmsmoscow.ru
录取委员会电话:+7 (967) 148-67-39
文件受理时间:莫斯科时间10:00至17:00
最后文件受理截止时间:莫斯科时间16:00
滨海边疆区分院地址:滨海边疆区符拉迪沃斯托克市俄罗斯岛大学大道25号7栋,邮编:690922
滨海边疆区分院官方网站:https://primcms.ru/
滨海边疆区分院电子邮箱:vladivostok@cmsmoscow.ru
滨海边疆区分院文件受理电话:+7 (924) 233-64-07
文件受理时间:当地时间10:00至17:00
最后文件受理截止时间:当地时间16:00
波罗的海分院地址:加里宁格勒州加里宁格勒市阳光大道27号楼1、4、5栋,邮编:236000
波罗的海分院官方网站:https://baltcms.ru/
波罗的海分院电子邮箱:kaliningrad@cmsmoscow.ru
波罗的海分院文件受理电话:+7 (962) 369-71-52
文件受理时间:当地时间10:00至17:00
最后文件受理截止时间:当地时间16:00
西伯利亚分院地址:克麦罗沃州,克麦罗沃市,沃罗希洛夫街22号B栋2号,邮编:650056
西伯利亚分院官方网站:https://sibcms.ru/
西伯利亚分院电子邮箱:kemerovo@cmsmoscow.ru
西伯利亚分院文件受理电话:+7 (904) 377-27-39
文件受理时间:当地时间10:00至17:00
最后文件受理截止时间:当地时间16:00
附件1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2024/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普通科目和附加入学考试科目列表及其优先顺序
专业代码和名称: | 入学考试科目按优先顺序排列如下: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专家专业),包括: | |
– 钢琴 –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 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和打击乐器 |
一、创意考试 二、面试 三、专业考试 四、俄语 五、文学 |
1. 本院为所有专业方向设置以下入学考试:
1.1 普通科目:俄语和文学;
1.2 附加入学考试:专业考试、创意考试和面试。
2. 排序对于确定同分考生在竞争名单中的顺序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2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2024/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专家专业与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相关性
专家专业水平 | 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 | 53.02.03 乐器表演(按乐器类型 |
附件3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2024/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统一国家考试最低分数线,以及证明成功通过相应普通科目入学考试的分数
专业代码和名称 | 统一国家考试和校内普通科目入学考试最低分数 |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专家专业水平 | 俄语 | 50分 |
文学 | 50分 |
创意和(或)专业方向入学考试的最低分数线,证明成功通过相应入学考试:
专业代码和名称 | 入学考试最低分数 | ||
考试科目 | 特殊配额、定向培养配额和国家计划招生主要名额 | 付费招生名额 |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器),专家专业水平 | 创意考试 | 60分 | 60分 |
专业考试 | 60分 | 60分 | |
面试 | 60分 | 60分 |
考生在入学考试中获得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分数将被取消参加竞争资格。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2024/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入学考试普通科目和附加科目列表及其优先顺序 (Перечень вступительных испытаний )
莫斯科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2024/25学年专家专业招生简章
入学考试普通科目和附加科目列表及其优先顺序
专业代码和名称: | 入学考试科目按优先顺序排列如下: |
53.05.01 音乐会表演艺术(专家专业),包括: | |
– 钢琴 –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 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和打击乐器 |
一、创意考试 二、面试 三、专业考试 四、俄语 五、文学 |
1. 本院为所有专业方向设置以下入学考试:
1.1 普通科目:俄语和文学;
1.2 附加入学考试:专业考试、创意考试和面试。
2. 排序对于确定同分考生在竞争名单中的顺序具有重要意义。
入学考试大纲 (Программы вступительных испытаний )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
53.05.01″音乐会表演艺术“(专家学位)入学考试大纲
钢琴
入学考试:
1.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2. 面试
3. 专业考试(视唱练耳及和声学,笔试和口试)
4. 俄语(笔试)或统一国家考试
5. 文学(口试)或统一国家考试
I.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考生必须演奏:
1.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前奏曲和赋格曲,选自《平均律钢琴曲集》
2. 古典奏鸣曲形式(选自海顿、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弗朗茨·舒伯 特的奏鸣曲或变奏曲),需完整演奏第一或二和三乐章乐章
3. 两首炫技练习曲(选自肖邦(除了作品10第3、6号,作品25第7号外)、李斯特、克·德彪西、谢尔 盖·瓦西里耶维奇·拉赫玛尼诺夫、亚历山大·尼古拉耶维奇·斯克里亚宾、谢尔盖·谢尔盖耶维奇·普 罗科菲耶夫、伊戈尔·费奥多罗维奇·斯特拉文斯基)
II. 面试
a) 面试旨在了解考生的文化水平、审美观点、音乐艺术领域的知识、对所选专业的了解、对即将 演奏作品的内容、形式和风格特点的理解
b) 能够讲述考试中演奏的作曲家及其作品
c) 视奏能力测试
III. 专业考试
(视唱练耳及和声学,笔试和口试)
音乐理论入学考试旨在检查考生在视唱练耳及和声学方面的知识,范围相当于音乐专科学校(艺术学校、学院)的课程要求。
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I. 笔试:
1) 旋律和声(和声习题):16-20小节。题目不包含非和弦音,可能涉及一级近关系离调和转调。
使用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包括变化和弦。难度参考: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和声学》(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9年):第37题,习题4、5。
2) 双声部听写:8-12小节,具有发达的节奏和音调结构。难度参考: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
娃《音乐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7年):№108-110。
II. 口试:
1) 视唱(即兴)单声部和双声部音乐示例;
2) 听音分析;
3) 调性转换练习;
4) 和声分析和形式分析。
每项考试的难度示例:
1) 单声部和双声部音乐示例包含以下音调节奏、和声和结构特点:全音阶、变音、半音(调性偏离)、顿音、半音、三音、模进和和声型双声部、所有大小调类型、自然音阶、阶梯式和波浪式旋律
发展。
示例可选自以下曲集:
В.基里洛夫, В.波波夫视唱练耳(第1部分)(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71);
Н.卡查林视唱练耳(第1册,单声部)(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88);
Н.卡查林视唱练耳(第2册,单声部)(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21)。
2) 听音分析,包括确定单个音程、和弦(包括各种变化和非和声音),以及和弦进行(即连接),包括I级调性的偏离和转调,以及亲属关系程度、和弦结构和功能进行(三和弦和七和弦及其转位,DD以及其变化和弦)。
调性转换示例可参见以下曲集:
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 音乐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7):№ 750-755;
Б.阿列克谢耶夫和声视唱(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72);
И. 洛帕京和声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87)。
3)以乐段形式演奏调性转换练习,从大调和小调转到一级近关系调。起始调可由考试委员会指
定。
4) 分析可能会涉及18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西欧和俄罗斯作曲家作品的片段。
例如:
罗伯特·舒曼- 《夜曲》作品12;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奇想曲》作品116之7;
亚历山大·尼古拉耶维奇·斯克里亚宾- 《前奏曲》作品11之1;
谢尔盖·瓦西里耶维奇·拉赫玛尼诺夫- 《降E大调前奏曲》作品23之6。
弦乐器
入学考试:
1.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2. 面试
3. 专业考试(视唱练耳及和声学,笔试和口试)
4. 俄语(笔试)或统一国家考试
5. 文学(口试)或统一国家考试
I.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小提琴
考生必须演奏:
1. 选自以下作曲家的一首随想曲:亨利克·维尼亚夫斯基、尼科洛·帕格尼尼、亨利希·威廉·恩斯特。
2.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或组曲的两个对比段落(BWV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3. 大型作品(可能是第一或二和三乐章,或其他相当的乐章)。
例如:
马克斯·布鲁赫. 第1、2号协奏曲,
亨利克·维尼亚夫斯基. 第1号协奏曲,
尤利乌斯·科尼斯. 协奏曲,
爱德华·拉洛. 协奏曲,
菲利克斯·门德尔松. 协奏曲,
卡米尔·圣-桑. 第3号协奏曲,
扬·西贝柳斯. 协奏曲,
阿拉姆·哈恰图良. 协奏曲,
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 协奏曲。
中提琴
考生必须演奏:
1. 一首练习曲。例如:巴托洛梅奥·坎帕尼奥利、罗德里戈·克莱采尔、皮埃尔·罗德(作品7)、米凯尔·特里安的练习曲。
2. 无伴奏中提琴曲目中的两个对比段落。
例如: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和组曲改编for中提琴(选自第1号奏鸣曲、萨拉班德 舞曲和《吉格舞曲》,第2号组曲的阿勒曼德舞曲和库朗特舞曲等);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大提琴无伴奏组曲改编for中提琴(选自第2号组曲的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第3号组曲的布列舞曲);
格奥尔格·菲利普·泰勒曼. 12首幻想曲。
3. 奏鸣曲或协奏曲的第一或二和三乐章(或其他相当的)乐章。例如: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约瑟 夫·海顿、格奥尔格·菲利普·泰勒曼、安东尼奥·罗拉、卡尔·施塔米茨、约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弗 朗茨·安东·霍夫迈斯特、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亨德尔、米哈伊尔·伊万诺维奇·格林卡等人的协奏
曲。
大提琴
考生必须演奏:
1. 展示各种技巧的一首练习曲。
例如:选自弗里德里希·格律茨马赫、约瑟夫·维尔纳、大卫·波珀尔的曲集,或由谢尔盖·阔塞维茨 基等编辑的曲集。
2.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大提琴无伴奏组曲的两个乐章。
3. 大型作品的第一或二和三乐章(或其他相当的)乐章。例如:路易吉·博凯里尼、约瑟夫·海顿(C大调)、爱德华·拉洛、卡米尔·圣-桑等人的协奏曲。
低音提琴
考生必须演奏:
1. 展示各种技巧的一首练习曲。
例如:伊西多尔·格拉布、弗朗茨·西曼德尔、约瑟夫·赫拉贝、弗里德里希·克罗伊采尔等人的练习曲。
2) 协奏曲或奏鸣曲的第I或II和III(或其他相当的)乐章。
例如:多梅尼科·德拉戈内蒂、埃杜阿尔德·施特劳赫的协奏曲,亚当斯·阿内斯蒂、阿尔卡杰·库斯
耶维茨基、贝内代托·马尔切洛等人的奏鸣曲。
3) 俄罗斯或外国作曲家的中等难度乐曲。
例如:亚历山大·瓦西里耶维奇·维亚索夫《旋律曲》、莱因霍尔德·莫里采维奇·格利埃尔《诙谐曲》、
约翰·拉夫《塔兰泰拉舞曲》、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夜曲》等。
II. 面试
a) 面试旨在了解考生的文化水平、审美观点、音乐艺术领域的知识、对所选专业的了解、对即将 演奏作品的内容、形式和风格特点的理解;
b) 能够讲述考试中演奏的作曲家及其作品;
c) 视奏能力测试。
III. 专业考试(视唱练耳及和声学,笔试和口试)
音乐理论入学考试旨在检查考生在视唱练耳及和声学方面的知识,范围相当于音乐专科学校(艺术学校、学院)的课程要求。
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I. 笔试:
1) 旋律和声(和声习题):16-20小节。题目不包含非和弦音,可能涉及调性I级的偏离和转调。使用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包括变化和弦。 难度参考: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和声学》(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9年):第37题,习题4、5。
2) 双声部听写:8-12小节,具有发达的节奏和音调结构。 难度参考: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音乐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7年):№73-75。
II. 口试:
1) 视唱(即兴)单声部和双声部音乐示例;
2) 听音分析;
3) 调性转换练习;
4) 和声分析和形式分析。
每项考试的难度示例:
1) 单声部和双声部音乐示例包含以下音调节奏、和声和结构特点:全音阶、变音、半音(调性偏离)、顿音、半音、三音、模进和和声型双声部、所有大小调类型、自然音阶、阶梯式和波浪式旋律发展。
示例可以选自以下曲集:
В.基里洛夫, В.波波夫视唱练耳(第1部分)(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71);
Н.卡查林视唱练耳(第1册,单声部)(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88);
Н.卡查林视唱练耳(第2册,单声部)(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21)。
2) 听音分析,包括确定单个音程、和弦(包括各种变化和非和声音),以及和弦进行(即连接),包括I级调性的偏离和转调,以及亲属关系程度、和弦结构和功能进行(三和弦和七和弦及其转位,DD以及其变化和弦)。
调性转换示例可参见以下曲集:
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 音乐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2007):№ 750-755;
Б.阿列克谢耶夫和声视唱(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72);
И. 洛帕京和声听写(莫斯科音乐出版社,1987)。
3) )以乐段形式演奏调性转换练习,从大调和小调转到一级近关系调。
4) 分析可能会涉及18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西欧和俄罗斯作曲家作品的片段。
例如: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 C大调奏鸣曲K 330,第II乐章;
罗伯特·舒曼. 《童年情景》作品15,《梦幻》;
谢尔盖·谢尔盖耶维奇·普罗科菲耶夫. 《黄昏》作品65;
弗朗茨·舒伯特. 《即兴曲》。
管乐和打击乐器
入学考试:
1.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2. 面试
3. 专业测试(书面和口头视唱练耳及和声)
4. 俄语(书面)或统一国家考试
5. 文学(口试)或统一国家考试
I. 创意考试(演奏曲目)
考生应知道所有类型的音阶、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在考试中,考生应演奏:
1. 两个音阶(大调和小调,由考委选择)。
2. 2-3首练习曲(1首由考生选择,1-2首由考委选择)。
3. 大型作品(允许演奏单独乐章)。
4. 小品。
各种乐器的具体要求:
长笛
1. 所有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2. 5首练习曲。例如:特奥巴尔德·贝姆、恩斯特·克勒、尼古拉·普拉托诺夫《24首随想曲》、
安东·菲尔斯特瑙。
3. 大型作品。
例如:
雅克·伊贝尔协奏曲,
贝恩哈德·莫利克协奏曲,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第1、2号协奏曲,
伊格纳兹·约瑟夫·普莱耶尔协奏曲,
谢尔盖·普罗科菲耶夫奏鸣曲,
华金·罗德里戈田园协奏曲。
4. 小品
例如:
阿尔弗雷多·卡塞拉西西里舞曲与滑稽曲,
弗兰克·马丁叙事曲,
保罗·塔法内尔基于韦伯歌剧《自由射手》主题的幻想曲,
弗拉基米尔·齐宾音乐会快板。
双簧管
1. 所有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2. 5首练习曲
例如:
弗朗茨·威廉·费林18首练习曲,
伊万·普谢奇尼科夫12首练习曲,
乔治·吉列28首练习曲,
阿波利纳里·巴尔采洛纳随想曲,
帕斯卡尔·普罗斯特12首练习曲,
埃德蒙·古尼48首练习曲。
3. 大型作品
例如: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帕蒂塔(2个乐章),
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奏鸣曲,
安东尼奥·维瓦尔第C小调奏鸣曲,RV53,
格奥尔格·菲利普·泰勒曼奏鸣曲,HWV 366,
阿道夫·布兰克奏鸣曲,
弗朗西斯·普朗克奏鸣曲,
保罗·亨德米特奏鸣曲,
格奥尔格·菲利普·泰勒曼奏鸣曲(任选2个乐章:a小调, TWV 41:a 3; e小调, TWV 41:e 6; B大调, TWV 41:B 6),幻想曲,
保罗·亨德米特奏鸣曲,
协奏曲: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理查德·施特劳斯,博胡斯拉夫·马丁努,约瑟夫·海顿,尤金·戈森斯,阿尔图罗·洪内格尔,瓦西里·卡林尼科夫,阿列克谢·鲁比诺夫。
4. 小品
例如:
埃内斯托·科泽幻想曲-牧歌,
米哈伊尔·德兰尼尼科夫诗曲,
雅科夫·卡利诺夫叙事曲,
阿波利纳里·巴尔采洛纳幻想曲,
阿尔弗雷德·潘凯维奇随想曲,
让·西伯柳斯练习曲。
单簧管
1. 所有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2. 5首练习曲
例如:
保罗·让-让练习曲,
阿尔弗雷德·乌尔现代练习曲,
卡洛尔·罗斯练习曲,
阿格斯汀·乌尔练习曲(第1、2册)。
3. 大型作品
例如:
伦纳德·伯恩斯坦奏鸣曲,
卡尔·玛利亚·冯·韦伯第1或第2协奏曲(出版社Henle Verlag,H. Bärmann 1811年第一版),
亚历山大·格列恰尼诺夫奏鸣曲,
爱迪生·丹尼索夫单簧管独奏奏鸣曲,
阿伦·科普兰德单簧管协奏曲,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奏鸣曲,
卡米尔·圣-桑奏鸣曲,
保罗·亨德米特奏鸣曲,
彼得·柴可夫斯基单簧管协奏曲,
路易斯·施波尔任选协奏曲。
4. 小品
例如:
朱塞佩·威尔第—路易吉·巴西基于威尔第歌剧《弄臣》主题的幻想曲,
伊万·维德曼幻想曲,
克洛德·德彪西第一狂想曲,
奥利维耶·梅西安时间终结的四重奏(选自《深渊之鸟》),
卡罗尔·彭德雷茨基前奏曲,
亚历山大·罗森布拉特基于比才歌剧《卡门》主题的幻想曲,
乔阿基诺·罗西尼引子、主题与变奏,
伊戈尔·斯特拉文斯基三首小品,
卡罗尔·希马诺夫斯基《在友谊中》。
巴松管
1. 所有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2. 5首练习曲
例如:
尤利乌斯·韦森鲍恩第一或第二册,
路德维希·米尔德音乐会练习曲(第一册),
埃蒂安·奥扎42首随想曲。
3. 大型作品
例如:
卡尔·马利亚·冯·韦伯匈牙利幻想曲,
卡尔·马利亚·冯·韦伯协奏曲,
约翰·内波穆克·胡梅尔协奏曲,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B大调协奏曲K.191(卡丹萨由J.科斯塔尼),
约翰·巴蒂斯特·范哈尔协奏曲。
4. 小品
例如:
尤金·博扎叙事曲、西西里舞曲与回旋曲,
阿勒山德罗·隆戈奏鸣曲,
亚历山大·坦斯曼小奏鸣曲,
亚历山大·坦斯曼组曲。
圆号
1. 所有音阶、属七和弦和减七和弦。
2. 5首练习曲
例如:
维洛斯基编辑的精选练习曲第1、2、3册,
让·法朗克斯第1、2、3册,
格奥尔格·科普拉什40首特性练习曲。
3. 大型作品
例如:
约瑟夫·海顿第二协奏曲,
赖因霍尔德·格利埃尔协奏曲,
理查德·施特劳斯协奏曲,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协奏曲第2、3、4号,
理查德·施特劳斯第一协奏曲。
4. 小品。
例如:
亚历山大·格拉祖诺夫梦幻曲,
理查德·施特劳斯夜曲,
理查德·施特劳斯圆号协奏曲,
弗朗茨·施特劳斯主题与变奏。
打击乐器
1. 所有音阶、三和弦、琶音、属七和弦、减七和弦。
2. 5首木琴练习曲,涉及不同的演奏技巧。
例如:
瓦西里·斯涅吉廖夫
米哈伊尔·戈登堡
雅克·德莱克鲁兹
3. 小鼓练习曲。
例如:
克谢尼亚·库兹米娜
弗拉基米尔·奥萨丘克
瓦西里·斯涅吉廖夫
米歇尔·彼得斯
4. 木琴协奏曲或改编曲的一个乐章。
例如:
滨边秀雄小协奏曲
德米特里·肖斯塔科维奇布列斯卡
谢尔盖·普罗科菲耶夫诙谐曲
彼得·柴可夫斯基小提琴协奏曲第3乐章
5. 小鼓作品(不使用双音)。
例如:
贾科莫·法科伊格拉和托卡塔
伯恩德·约雅诺维奇第9号练习曲
雅克·德莱克鲁兹第2号模仿曲
6. 定音鼓上的一首乐曲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
例如:
维克托·史诗金”邀舞”
约翰·贝克第8首练习曲
埃利奥特·卡特8首打击乐作品中的一首
7. 颤音琴作品。
例如:
维克托·格里申”小王子”
米尔科·谢伯”爵士乐组曲”
8. 马林巴作品。
例如:
埃里克·桑布尔前奏曲第1号
科恩·阿伯”樱花树之梦”
内博伊沙·约万诺维奇”伊里亚迪”
III. 专业考试(视唱练耳及和声口试)
音乐理论入学考试旨在检验申请人在音乐专业学校(大学、学院)教学大纲范围内的科目知识。 入学考试以书面和口头形式进行,包括:
I. 书面考试:
1) 旋律和声化(和声练习),12-16小节。 不包含非和弦音,可能涉及调性和调式的变化,以及功能和声的转调,包括离调和弦。 难度大致相当于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和声学》(M.,音乐出版社,2009年):题目34,练习615;题目5,题目34,练习621;练习4。
2) 双声部听写,8-10小节,具有不同节奏和音程结构的声部。 难度大致相当于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音乐听写》(M.,音乐出版社,2007年):第54、57题。
II. 口试:
1) 视唱(从谱)单声部音乐片段;
2) 听音分析;
3) 调式变化演奏;
4) 和声分析和形式分析。
每项考试的难度示例:
1) 单声部音乐片段包括以下音程-节奏、调式和音型特点:音程、变音、半音变化(偏离调性),跳进, 同音反复,各种大小调音阶,三全音,渐进式和跳跃式旋律发展。
可以使用以下曲集中的例子:
A. 奥斯特洛夫斯基, S. 索洛维约夫, V. 沙金。《视唱练耳》(M., Klassika-XXI, 2205), N. 拉杜金。《视唱练耳》(M., 音乐出版社, 2005)。
2) 听音分析包括确定单个音程、和弦(包括各种变化和非和声音),以及和声进行(即和弦连接),包括调性和调式变化以及亲缘调的程度,和弦结构和功能进行(包括预备和解决变格终止和变格和弦DD)。
可以使用以下曲集中的调式变化练习:
叶莲娜·尼古拉耶夫娜·阿布佐娃《音乐听写》(M.,音乐出版社,2007年):第606-623题;
B. 阿列克谢耶夫《和声视唱》M.,1972;
I.洛帕季娜《和声听写》M.,1987。
3) 以乐段形式演奏调性转换练习,从大调和小调转到一级近关系调。
4) 分析可能提供18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西欧和俄罗斯作曲家作品的片段。
例如: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C大调奏鸣曲KV 330 第二乐章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奏鸣曲作品2第2号第二乐章
罗伯特舒曼《儿童情景》作品15 《梦幻》
入学考试普通科目
俄语
考试形式- 作文。
考生需听一段文本(400-450字),并尽可能准确地书面复述其内容。作文材料为俄罗斯古典文学或
文化学性质的文本片段。
文本由主考人员朗读两遍,间隔十分钟。
书面作业按以下标准评分:
– 作品符合所听文本的主题;
– 准确理解作者的意图;
– 确定微主题并划分段落;
– 叙述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 事实材料的正确性和所听信息的完整性;
– 传达所听文本的艺术风格特点;
– 掌握俄语书面语规范(符合普通中等教育大纲);
– 语法正确性。
文学
考试形式- 口试(抽题)。
文学考试中,考生抽取试卷,每份试卷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19世纪俄罗斯古典文学,第二
个问题涉及20世纪俄罗斯文学。
文学口试答题要求:
– 答案符合题目表述;
– 答案内容丰富,准确完整;
– 所述材料真实可靠,无事实错误;
– 熟悉文学作品的文本;
– 答案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论证充分;
– 理解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能够在整体上分析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
– 语言表达准确、流畅、生动。
文学入学考试备考作品清单
19世纪上半叶文学:
● 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格里鲍耶多夫喜剧《智慧的痛苦》
● 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普希金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篇小说《上尉的女儿》《别尔金小说集》以及考生自选的有关友谊、爱情、自然、自由、诗人与诗歌主题的诗歌
● 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长篇小说《当代英雄》以及考生自选的有关祖国、自然、爱情主题的诗歌
● 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果戈理喜剧《钦差大臣》长篇小说《死魂灵》中篇小说《外套》
19世纪下半叶文学:
● 伊万·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长篇小说《父与子》
● 米哈伊尔·叶夫格拉夫维奇·萨尔蒂科夫·谢德林讽刺童话《一个木琴如何养活两位将军》
《聪明的比目鱼》《野兔》
●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
● 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罪与罚》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学:
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
● 戏剧《樱桃园》
● 短篇小说《约内奇》《套中人》《带小狗的女士》
20世纪上半叶文学:
● 伊万·阿列克谢耶维奇·布宁短篇小说《圣弗朗西斯科的先生》
● 安娜·安德烈耶夫娜·阿赫玛托娃考生自选诗歌
● 玛丽娜·伊万诺夫娜·茨维塔耶娃考生自选诗歌
● 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高尔基戏剧《在底层》
● 谢尔盖·亚历山大罗维奇·叶赛宁考生自选有关祖国爱情自然主题的诗歌
● 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马雅可夫斯基考生自选有关爱情诗人与诗歌主题的诗歌讽刺作品
● 亚历山大·亚历山大罗维奇·布洛克长诗《十二个》考生自选诗歌
● 米哈伊尔·亚历山大罗维奇·肖洛霍夫短篇小说《一个人的遭遇》
● 米哈伊尔·阿法纳西耶维奇·布尔加科夫长篇小说《大师与玛格丽特》
20世纪下半叶文学:
亚历山大·伊萨耶维奇·索尔仁尼琴
● 短篇小说《马特廖娜院落》
● 中篇小说《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
● 伟大卫国战争在20世纪下半叶作家作品中的反映(考生自选作品)。
俄罗斯最为著名的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自 1935 年来,培养出了众多天赋异凛的音乐家。
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的伟大艺术家有:丹尼斯·马祖耶夫、伊戈尔·奥伊斯特拉赫、尼古拉·卢甘斯基、弗拉基米尔·斯皮瓦科夫、弗拉基米尔·阿什肯纳齐、弗拉基米尔·克莱涅夫,维克多·特列季亚科夫、爱德华·格拉赫、奥列格·卡根、列昂尼德·科根、尼古拉·彼得罗夫及众多著名音乐家。
从上世纪40年代起,来自 32 个国家的 400 多名学生进入中央音乐学院接受教育并毕业,其中不乏像柴可夫斯基国际比赛等重大国际比赛的获奖者。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获得高等教育机构资格及实施高等音乐教育计划许可证,并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CMS-APA)
(Federal State Budgetary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Central Music School – Academy of Performing Art).。
中央音乐学院自2023年9月1日起邀请外国学生到本院及各分院进行中等职业教育(11-17岁,5-11年级)及高等职业教育(18-23岁,大学1-5年级)。
专业:
— 钢琴
—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 木管乐器: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
— 铜管乐器: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 打击乐器
教育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
年龄:11岁起
5-11年级(根据俄罗斯教育系统而定)
学习期限:6年10个月
授予资格:乐器演奏家,教师,声乐伴奏家
中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教育和中等普通教育相结合
该教育计划较为综合,学生可以同时接受专业及普通教育。
专业学科:专业乐器、视奏、教育法、室内乐、声乐伴奏、表演艺术史、管弦乐团等。
音乐专业理论学科:视唱练耳 、基础音乐理论、和声、音乐作品分析、音乐文学、音乐信息学等。
普通学科:世界文化史、俄语、文学、外语、历史、社会研究、地理、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生物、化学、体育等。
费用:每年383 539,05卢布起(在签订合同前指定)
高等职业教育:
年龄:17岁起
大学1-5年级(根据俄罗斯教育系统而定)
学习期限:5年
授予资格:音乐会演奏家、教师。
专业学科:专业乐器、室内乐、声乐伴奏、表演实践、即兴演奏(钢琴)、弦乐四重奏/管乐合奏(弦乐、管乐)等。
专业学科:音乐文学、音乐史、视唱、和声、音乐作品分析、音乐信息学等。
普通学科:历史、经济学、法学、世界文化史、外语。
费用:每年388 321,65卢布起(在签订合同前指定)
中央音乐学院预科班:
学习期限为 4 个月至 4 年,具体取决于对理论及专业乐器的熟练程度(均为一对一课程)。
学生在一对一及集体课程中需掌握专业乐器、俄语、音乐理论和其他进入中等教育或高等教育所必需的学科。
费用:每年390,000卢布
2023年,位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的新现代教育综合体——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向来自本国及其他国家的300名学生开放。
音乐学院内包含下列设施:
— 音乐厅,室内乐厅;
— 管弦乐排练厅;
— 42 间教室
— 乐器修理室;
— 录音棚;
— 56 间自主练习教室。
宿舍(限250个名额):
— 125 间双人房,设有私人浴室;
— 休息室;
— 游戏室;
— 2个游泳池;
— 运动室;
— 健身房;
— 图书馆;
— 自然科学实验室;
— 通用教室。
学院所用乐器Steinway & Sons D-274、Yamaha CFX、Lyon & Healy 、弦乐器、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均来自世界领先制造商。
分院教学团队由来自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经验丰富的教师、著名音乐学院的毕业生、国立交响乐团的独奏家、获奖者和国际音乐比赛的知名评委组成,教育质量由总机构严格把控。莫斯科总院的院长、系主任和教师将参加所有考试委员会。
如何报考中央音乐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
第一步:
将演奏音乐作品的录像和关于您自己的简短信息(年龄、出生地及学习时间)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vladivostok@cmsmoscow.ru。
第二步:
如果收到教师的推荐信,我们将发送曲目要求,请务必根据曲目要求准备演奏录像。
第三步:
如果学生的水平符合要求,他/她将被邀请到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进入中央音乐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预科部学习。学院将发出邀请函,持学生签证可以进入俄罗斯联邦。
第四步:
11岁以上的外国学生进入预科后将学习:专业乐器,音乐理论,俄语。
在学习期间,学生可以寄宿中央音乐学院“滨海边疆区”分院宿舍。
第五步:
在预科学习期结束时,学生可选择参加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考试,或在预科继续深造。
录取考试于每年 6 月至 7 月进行。
第六步:
如考试通过,学生将被录取到中央音乐学院的班级或级部学习。
外国学生可以线下或远程(通过视频链接)参加由中央音乐学院(莫斯科主院)精英教师举办的大师班。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vladivostok@cmsmoscow.ru 申请大师班。
在经验丰富的教师和学院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外国学生将快速适应新语言环境。每位外国学生都可以获得足够的帮助:中央音乐学院的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信息,协助办理签证等文件,并帮助他们适应日常生活。
中央音乐学院-表演音乐学院的外国优秀毕业生有:
叶夫根尼娅·扎哈里耶娃(保加利亚,钢琴家)——舒曼国际大赛获奖者。
佐藤洋子(日本,小提琴家)——柴可夫斯基国际大赛获奖者。
伊沃·波戈雷利奇(南斯拉夫,钢琴家)——意大利卡萨格兰德国际比赛获奖者,蒙特利尔国际比赛获奖者。
林东赫(韩国,钢琴家)玛格丽特·隆国际大赛冠军,布索尼国际大赛获奖者,滨松国际大赛获奖者,肖邦国际大赛第三名。
权赫俊(韩国,小提琴家)扬波尔斯基国际大赛获奖者,莫斯科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获奖者。
李赫(韩国,钢琴家)滨松国际大赛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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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滨海边疆区海参崴市(符拉迪沃斯托克市)俄罗斯岛大学街25号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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